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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9 浏览次数:7336

学院召开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3月22日上午,学院副院长杨辉参加了西安市碑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关于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会议中听取了碑林区区长卢广文和副区长聂文斌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碑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精神,3月25日下午,在院会议室召开了后勤保卫部、学生工作部、食堂管理人员、各档口及超市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在会上,杨副院长传达了有关关会议精神,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安排部署学院食品安全规定,学院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通过制定食品安全规定,提升学院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力保在校师生能够吃得更放心、更舒心、更称心。学院食品安全规定内容如下:

       1、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落实安全责任,建立食品追责体系,后勤保卫部与各档口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2、确定食堂安全管理人员(不林生、崔幸福),每日针对食堂食品、操作间、餐具、地面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3、学生工作部组织学生成立学生生活部,对食品质量、食品卫生进行不定时抽查,让学生进行监督管理,对不达标、不合格档口停业整顿;

       4、各个档口必须提供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

       5、加强原材料采购渠道管理,各档口必须提供采购点经营许可证,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必须留取采购的相关票据;

       6、加强餐具消毒制度,各个档口从业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餐具必须消毒后才能使用;

        7、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原料清洗彻底,粗加工达到要求,生熟分开,不能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要烧熟煮透,不得违规制售冷荤凉菜;严格按规定留样,做好留样记录。

        8、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后勤保卫部:张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