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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0—201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教师、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29 浏览次数:20657

关于表彰2010—2012年度先进集体、

先进教师、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10—201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的通知》(陕建院[2013]36号文件),在基层民主推荐和各部门认真评比的基础上,经院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决定:

授予电工实习教研室、管工实习教研室、水电教研室、工民建教研室、工程造价教研室、教务处教务组、学生处、招生办、党群部门、院办公室、教改办等11个教研室和部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梁新芳、李国年、任黎娜、李社虎、辛洁、李晓敏、李建军(实习厂)等7名同志“先进教师”荣誉称号。

授予张晓辉、禚琳、舒赢、张雪文、张斌、张鹏、康让、夏敏、杨晓春、张富宽等10名同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佳绩。同时,学院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敬岗爱业,无私奉献,为学院的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