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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6 浏览次数:9801

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的通知

 

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根据集团纪委《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的通知》(陕建纪【2017】26号)的要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元旦、春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做好宣传提醒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支部、各部门要切实提高“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领会落实在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上,积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安排,强化监督检查,真正抓实、抓细、抓好工作落实。

     要通过会议要求、短信提醒、专题学习等形式,做好宣传警示教育,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统一思想,认清形势,传达纪律要求,消除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从小事抓起,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重申禁令,聚焦重点问题

    要加强党风廉洁纪律落实,严明纪律规定,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重点问题,禁止公款收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及礼券;禁止香烟和高档白酒发票入账;禁止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禁止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禁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和战友会;禁止酗酒赌博等行为发生。要紧盯“四风”变形的新形式、新动向,对收受快递送礼、电子红包,对高档小区的“一桌餐”,或在写字楼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3、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各支部要做好安排提出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学院在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强监督,畅通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不发生违纪问题。学院领导班子带头做出表率,领导干部一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廉洁自律;二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教育管理好本支部、本部门的党员干部,确保本支部、本部门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廉洁过节。

举报电话:88421366

     举报信箱:sjyjw1366@126.com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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